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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黑风寨兴亡

第4章 黑风寨兴亡 (第1/2页)
  
  晴空万里,云淡风轻。
  
  官道上,一支浩浩荡荡的商队缓慢行进着。
  
  这是一支有近百人护卫的商队,队伍最前方一面飞鹰大旗轻轻飘荡。
  
  为首一个身背重剑,虎背熊腰的中年汉子正满脸愁容的看着一本小册子,嘴里不停喃喃背诵着什么东西。
  
  临近黑山谷口,大汉策马行到队中,大声的喝令大家小心戒备,同时大声喊着:“鹰扬黑山,鹰扬黑山,请江湖上的朋友借个道喽。”
  
  话音刚落,就听见谷口一阵铜锣声响,一个明显稚嫩的声音响起:“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牙崩半个不字,管杀不管埋。”
  
  话音未落就从谷内冲出一队人马,队伍严整,为首是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长得虎头虎脑的,黑色头发扎着冲天辫,一对显得呆萌的大眼睛偶尔冒出一股子贼兮兮的味道,配着一张一般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口,很是可爱,手里还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宝剑,胯下骑着一只卷毛,额,卷毛大黄狗,煞是威风。
  
  大汉先是一呆,继而非常沮丧的垮下脸来,喃喃的道:“他妈的,点子真背,竟然还是遇上了。”随既苦笑着上前,准备搭话。
  
  却见对面男孩已经是催动大黄狗,旺旺狂叫着就冲了过去。
  
  是的,从他们身边冲了过去,然后大黄狗就消失在商队后面,而小男孩已经是手脚并用的爬回了林子。
  
  护卫头领彻底呆住,怔忪间就听见脑后恶风扑来,不及转身,将斗气运于大剑,用力向后一架。
  
  就听见有重物落地的声音,护卫头领顺势急进几步,这才回头看去。
  
  面前站着一个粉嘟嘟的小女娃,也是八九岁的样子,一头金色短发,金色的眼眸里透着的一股子刁蛮的味道,手里握着比脸盆还要大的长柄巨斧,斧子头部应该是因为太过于沉重,压的斧柄都有些微微下弯。
  
  此时小女娃正磨着可爱的小虎牙在那里张牙舞爪。
  
  看到这个女孩,护卫头领再无犹豫,策转马头喊道:“点子扎手,大家并肩扯呼。”说完他已是一路烟尘滚滚的逃命去了。
  
  刹那间,这黑山路口就留下了满地狼藉的财货和站在那里做豪迈状,仰天长笑的小女孩了。
  
  这时候,先前爬回去的小男孩已经是找回了自己的坐骑,拔去了狗屁股上扎着的长针,怒气冲冲的对小女孩道:“洛夕夕,下次你再敢乘我出战的时候暗算旺财,我就和你拼命。”说完又有些心虚的抚摸了下大黄狗颈项边的卷毛,被叫做旺财的大黄狗也很是适时的呜咽了几声。
  
  叫洛夕夕的小女孩立刻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过来拎起男孩的耳朵骂道:“刘驭!小玉玉,你这个死没良心的,这还不都是为了你,爷爷可是说了,像你这样都快到八岁还无法修炼出斗气的蠢蛋,只有在命悬一线的时候才有可能激发出潜能,修出斗气,你这样说对得起我和姐姐吗。”
  
  听到那句“死没良心的”这个叫刘驭的小男孩机灵灵打了个冷战,仿佛想到了什么极端可怕的事情。
  
  立刻装出一副很是受伤的忧郁表情,不顾耳朵的疼痛,努力的蹲到地上用手抠这地面,一声也不敢再吭了。
  
  洛夕夕小萝莉啰里啰嗦的训了一通,看到刘驭自暴自弃,任人凌辱的样子,心里立刻软化下来,语气转缓道:“好了,以后还有机会,下次找一个狠角色来劫,不要找像这次这个那么的废物,吓唬一下就自己跑了,真是无趣,走,咱们先回山寨找姐姐”。
  
  说完丢下刘驭,骑上手下一个光头大汉牵过来的粉红色小马驹,一路扬长而去。
  
  后面骑上大黄狗旺财的刘驭,心中瞬间一千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恨恨的想着:“还下次,下次还跟你们出来自己就是一只蠢笨的猪猡兽,而且是被一万只驴妖轮流踢过脑袋的猪猡兽。
  
  这次遇见的商队竟然没有反抗就一哄而散了,这么明显的破绽这家伙愣是没看出来,这个浑身上下一条筋的贼婆娘,刚才还站在那里狂笑,真是无脑到家。
  
  能让一个正常商队这么的跟自己胡闹,估摸着要么就是对面的商队知道了自己这些人的来历后台,要么就是家里的老爷子给这边境的势力都打了招呼,刘驭可是肯定以他们家一向的作风,第二种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想起前几日被洛夕夕堵在了床上,被逼着将大盗的故事,自己就怀着恶趣味的给她讲了隋唐演义,讲了水浒传,讲了绿林罗宾汉…
  
  反正就是在原来那个世界刘驭知道的古今中外,还有他杜撰的各种强盗反贼的故事,还教了一些自己以前在网上看到的江湖黑话切口,结果…
  
  自己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忽视洛夕夕那强大的血统和优秀的基因传承啊。
  
  洛夕夕的爷爷叫洛景天。在佣兵和盗匪的天堂,有着混乱之域美名的边境地区中被尊称为“惊天大盗”,是四大盗贼团之首问天盗贼团的头子,一个斗气修为惊天的老贼骨头。
  
  洛夕夕的老爸叫洛风,据说斗气天赋非常了得,现在年纪仅仅二十八岁就已经是是佣兵工会认证的A级佣兵,被佣兵工会的几大长老赞为“天生的雇佣兵,有成为佣兵之王的资质。”
  
  关于这点刘驭一直腹诽不已,年纪才二十八就有了俩快九岁的女儿,这明明是有成为淫贼的天赋吗!而且搞定的还是洛夕夕的老妈,那个刘驭既敬佩又有点害怕的女人——雨诗·兰德·穆。
  
  这个女人未出嫁之前在米修城有魔女的称谓,一个是说她的魔法天赋很高,另一个就是说她刁蛮任性的性格了,身为米修城城主众多子嗣中的唯一女儿,而且是最小的一个,那简直就是各种宠爱,这位米修斯城的大小姐,放着好好的地位尊崇的公主不当,非要嫁了个土匪一样的男人,然后一起去当起了佣兵。过起“天涯我为伴,四海皆是家”的日子。
  
  虽然后来生了孩子就安安静静的相夫教子了,但是想起这几年在雨诗阿姨身边的日子,刘驭就忍不住机灵灵打了个寒颤。
  
  洛夕夕的外公叫兰德·穆,那就是米修城的城主了,传言兰德·穆先生还有着皇族血统,在这个毗邻混乱之域的边境重镇当了二十年的城主,要是说他是个身家清白的人,呵呵,谁信啊!
  
  至于和大盗洛景天当亲家,刘驭倒很能理解,官匪勾结这是很正常的嘛。哪个朝代没有这样的事情。
  
  再往上上溯到兰家和穆家的祖宗三代,貌似洛家全是强盗佣兵杀手什么的,而穆家好像全部都是政客!
  
  结果自己故事才讲完,洛夕夕祖辈传承的强盗血液立刻沸腾了起来,嗷嗷叫的抄起自己的小斧子,就要去劫富济贫,行侠仗义。
  
  在刘驭拼死命的劝阻下,洛夕夕才暂时的消停下来,决定先要去找胞姐洛曦曦商量之后,再说行动的事。
  
  在刘驭的心目中,洛曦曦还是非常理智的,从来不与混世魔王一样的妹妹同流合污,而且颇具姐姐的威严。
  
  “感觉上,自己的这位姐姐一定会严厉扼杀掉洛夕夕同学那么荒唐可笑的想法的。”刘驭是这么自信满满的认为的。
  
  “绝对不行!”
  
  果然大小姐不负所望,一口就拒绝了小魔女的请求,阴沉着粉嫩的小脸蛋,拉着一脸不甘的洛夕夕进了她们的密室。
  
  刘驭猜中了故事的开头,而没有猜对故事的结尾。
  
  三天后,洛家两位小姐告知刘驭时机已经成熟了,是时候到江湖上闯出一个名号了,她们要即刻离家出走,闯荡江湖。
  
  这三天大小姐果然是谋定而后动。
  
  所谓的“时机成熟”指的是这三天中洛夕夕找了米修城最好的炼金师,给自己弄了个看起来很巨大,实际上却很轻的宣花巨斧,还在上面篆刻了“嗜灵”二字,看起来威风凛凛煞是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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