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一章 名探高见 剖案 (第2/2页)
他内心自视甚高,一般人-根本入不了他的“鸟目”…
“现在请省厅刑案专家-凯处,为我们专案组-指点迷津?!大家欢迎—”钱局说完-带头鼓掌—
会议室瞬间响起热烈的掌声-淹没了窗外春雨地噪动!
“在讲案子之前,我想说说两点感受-”老K顿住-环顾会场,等掌声平息,看着侦探们不同年龄的面庞-由疲惫而喜悦继而凝重,续道:
“我是主干现场勘查的。这次3起白骨现场-勘查得很仔细、很周到!我们市县两级的技术员-无论是法医,还是痕检员,前期都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为现场后续复勘-奠定了基础,—做得很好!
我不止一次来桐溪办案,这次箭山案件的难度-非常大?不夸张地说,任何一起白骨案-都因时过境迁、记忆模糊、证据灭失,而被定义为‘疑难、复杂’案件,何况我们一下子碰到‘3-起’?!
尽管难度之大-前所未见,我看到大家情绪饱满、斗志昂扬、敢打硬仗,我很-高兴!也很想和大家一起-把案子拿下!怎么干—”
“啪-”老K点“三五”声音在寂静的会议室-格外响亮!
“我谈三点意见。立足现场,同时建立在前期-已做的大量工作之上…”老K抽着烟,开始剖析——
第一,3起白骨案能够串并案。也就是说-所有案子都是同一个凶手(暂称其为“XY”)所为。
A1、A2案具备并案条件,且依据充分,前面已经达成共识-不再累述;为什么说-A3案件也是XY干地?
从案发的大环境来分析,A3案也在驷乘岭附近。
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竹林女尸符合“单身行走年轻女性”-这一受侵害对象共同特点。
从作案过程分析,凶手对竹林女尸犯下了“性-侵、杀害、匿尸”的罪恶行径,和A1、A2案-如出一辙!
从细节看,法医在3具尸体上发现的绳结-结法一致;三名被害人的死因、致死方式雷同。
从毁灭相关证据手法比较,凶手对3名被害人的绝大部分随身物品-处置方式极为类似,均是随尸掩藏…
方方面面的高度相仿,自然而然表明一点—“并案-有理”!
第二,凶手XY是本地人,或长期暂住本地的外来人员。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
XY熟悉驷乘岭、马背山一带的路径;熟悉废井、竹林的大环境和具体状况。
他自99年冬天至02年夏天,均应在案发地域-活动比较频繁;以致于在不同年份的清晨或傍晚-有接触被害人的便利条件。
第三,认定XY涉嫌犯罪的难度大,但不是-“不可能”!
这宗系列白骨案,因凶手刻意匿尸灭迹,且发现尸体距离被害人失踪-时间段过长,导致手印、足迹等有价值痕迹物证-统统灭失殆尽?!
结果极大影响了案件侦探线索收集,也给认定凶手的恶行-带来超难度!?
但基于良好的现场勘验和尸检工作,还是有“办法”的…
“至于是什么办法?要经过大家全力以赴,努力找出凶手后,再谈-才有意义—”老K竟然也卖了一个关子?!
趁着名探点烟当口,牛濛递上一张字条——王老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