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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故意调戏(临时名)

第八十七章 故意调戏(临时名) (第1/2页)
  
  第八十七章故意调戏(临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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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蹄虽然决定试探一下初龙城的战力,看到驲晓的队伍的时候,还是犹豫了一下。驲晓这百骑是初龙城的龙营精锐,子龙因为喜欢驲晓的箭术和急智,这几日在军营中都特别关照驲晓的训练,战神关注,驲晓的队伍成了热门,人人争着进入,宁愿放弃伍长什长到驲晓的队伍当一个小兵的人到处都是,一番竞争下来,驲晓的队伍成了最精锐的百骑,人员几乎日日有换。
  
  赵云从风骥的报信中知道了标枪的形状,甚为敢兴趣,这种武器在中原因为弓弩盛行,所以用处不大,使用规模较小,但在这草原之上,能制作易于折断的标枪杆的灌木极多,而且能回收的金属标枪头,要比易于损坏的弓箭头要节省金属,为了测试这种武器的效果,驲晓百骑是最先配置了标枪的小队。
  
  标枪在短距离内对于人员的杀伤力要远远大于弓箭,如果盔甲足够坚实,弓箭的威胁就会大大减少,但标枪就不一样了,一只标枪的投掷不过四十步到六十步左右,较近的距离,让少量的投手就能更密集的攻击一片区域,枪头使用三菱破甲的设计,即使是三层的铜甲也能轻松穿透,对于武艺出众的将领来说,拨打雕翎并不是很困难的技巧,但是即使是赵云自己也不敢面对数十支标枪的投射,和羽箭不同,标枪的自重太大,攻击力太强了,而且关键就是标枪的枪杆极易折断,这样才能在落地后,不被对方捡起掷回,如果用武器格挡,即使折断了一半的标枪仍然具有很强的杀伤力。
  
  除了携带的数量有限,投掷的距离比较短之外,标枪的威力据对可以震住自以为武勇的勇士,那不是血肉之躯能够抗衡的。草原上原本使用标枪不多,并非不知道他的作用,而是草原战争并不是很正规,往往战马之间距离较远,缺少密集的队形,不论攻守,都让标枪的作用打了不小的折扣,而且马匹比较灵活,标枪的命中也成了问题。但对于见惯了密集队形作战的赵云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
  
  钢蹄是牛族的少族长,牛族使用长标枪比较普遍,一只长标枪投出,甚至可以贯穿三匹马,并连通骑士钉在地上,这是不骑马的牛族对抗草原上其它部族的杀招之一,所以看到驲晓百骑每人背后背着四只短标枪的时候,钢蹄犹豫了一下,他并不打算和标枪玩命。
  
  正在钢蹄准备放弃的时候,跟在驲晓队伍后面的露西娅让钢蹄有了别的想法,直接攻击一只军队,毫无疑问会受到最猛烈的反击,但是如果只是调戏一下女孩,军队前来制止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想到这里,钢蹄整理了一下衣甲,让自己看上去粗鲁一些,又在身上倒了一点酒,作为借口。
  
  露西娅正跟在驲晓队伍的后面,对于驲晓队伍的变化,露西娅看在眼里,惊在心中。初龙城的战力从驲晓的队伍看起来可以说是在强大的基础上日渐进步了。难道说这样的队伍就是战鹳族的实力?还是只有少量精锐才能如此?露西娅暗自思索着。
  
  “喂,美丽的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陪我一起度过火热的一天怎么样?”一个声音粗鲁的在露西娅耳边响起,露西娅从思考中醒来,抬头一看,一个高大的汉子,穿着一件显得有点破烂的皮甲,骑在马上对着自己跑来——钢蹄作为牛族的少族长,是少数骑马作战的牛族,他的马看上去虽然不起眼,但负重极好,不然也驮不动钢蹄,至少不能有足够的耐力保持作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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